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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省电力行业200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郑电监安全〔200835

 

 

关于开展我省电力行业2008

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省电力公司,中国大唐、中电投、国电、华电、三吉利河南分公司,小浪底建管局,三门峡水利枢纽管理局,河南投资集团,各有关电力企业: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和重要部署,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素质,推动“隐患治理年”各项措施的落实,促进我省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努力构建“平安河南”、“和谐中原”,中共河南省委宣传部、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公安厅、省广播电影电视局、省总工会、共青团河南省委共同印发了《关于开展200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豫安监管政法〔2008123号,以下简称《通知》)。为贯彻落实《通知》有关精神,现结合河南电力行业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电力企业要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月”活动,按照“工作要认真、方式要新颖、内容要全面、效果要突出”的总体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挂帅,在活动的安排部署、宣传发动、组织开展、督促检查等各个环节上做好落实,保障活动有效进行。

二、全面深入,狠抓落实

各电力企业必须以对人民生命安全、对电力系统安全稳定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好,推动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落实。按照《通知》有关要求,围绕主题,结合实际,突出重点,以电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电力行业百日安全活动和督查、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和电力基建等各项安全专项整治、倡导安全文化、健全安全法制、落实安全责任、加大源头治理、改善安全生产状况、实现本质安全为主要活动内容,同时结合近年来的典型电力安全事故案例,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务求达到教育警示的目的。认真谋划,及时制定活动方案,活动方案要紧密联系电力生产经营实际,贴近电力职工生活,具有较强的针对性、知识性、趣味性和吸引力,力求使活动收到更好的效果。

三、全面发动,广泛参与

各电力企业要深刻认识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利用标语、板报、图片展、宣教片等方式,保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的既轰轰烈烈又扎扎实实。同时要调动电力职工群众的积极性,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安全生产月”活动,利用开展活动的有利时机,把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措施和落实各级、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作为强化安全管理的有效手段,建立监督和激励机制,发挥他们对电力安全生产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组织职工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紧扣“安全生产月”主题,全面认真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积极主动地参与隐患治理,解决存在问题,确保广大电力职工都参与到“安全生产月”活动中,做到人人关心安全,事事注意安全。

各电力企业于77日前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报郑州电监办。其中,省电力公司、中央电力企业驻豫分公司、各集团公司对所属(所管)各电力企业活动开展情况统计汇总后报送,其他电力企业直接报送。报送材料以电子文档形式为主。

 

 

联系人:周勋

联系电话:03716583260513838515660

邮箱:zhouxun@serc.gov.cn

传真:037165836663

地址:郑州市黄河路11号豫粮大厦1510房间

邮编:450003

 

附件:关于开展200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豫安监管政法〔2008123号)

 

                                二○○八年五月二十二日

 
日期:2008-05-23 浏览次数: [显示打印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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