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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发电企业(电厂):
为提高电煤监测工作效率,规范报送流程,提高报送时效性和质量,国家电监会建立了“电煤监测预警信息系统”。该系统能够依托互联网和移动终端等方式,实现电煤数据报送、数据审核、统计分析、预警预测等功能。
目前,“电煤监测预警信息系统”的中心运行平台基本建设完毕,定于2008年6月16日起试运行(试运行期为两周)。试运期间内,各报送单位以现行电子邮件和登陆互联网填报(www.12398.org.cn)两种方式并行报送,必要时引入含有专用软件的移动终端方式进行报送。
请各单位负责电煤日报工作的责任人和填报人熟练掌握电煤监测预警信息系统的使用方法(使用说明见附件)。管理员首次登录后必须修改初始密码。
在使用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我办联系。我办将根据需要安排集中培训。
联系人:郑州电监办供电安全处 冯现青
联系电话:0371-65832605 13676981861
附件:
一、《电厂第一次使用操作说明》(培训)
二、《电煤预警信息系统-电厂部分说明书》
三、《电厂用户id及登录密码》
郑州电监办 2008年6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