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协助办领导组织机关的日常工作,负责协调处理机关内部事务;负责外部事务的联系。
2、负责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贯彻、执行。
3、负责综合业务工作,起草年度工作总结和安排;负责公文处理和新闻宣传工作,承办重要会议。
4、管理机关人事、财务、档案、资产、保密、后勤服务和其他行政事务。
5、负责统计工作和收集、整理综合信息,统一对外发布电力监管信息。
6、负责机关工作人员的工资、后勤、福利等工作。
7、负责机关的党务工作、纪检监察工作;受理对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和申诉。
8、按照国家电监会的统一规划和标准,建设、运行和维护电力监管信息网。
9、承办电力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
10、组织办理人大、政协会议的议案、提案,负责办理人民来信来访。
11、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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